明光市财政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

    发布时间:2024-01-02 09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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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23年,在市委、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,在市政务公开办悉心指导下,明光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《安徽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》,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,紧扣财政重点领域,规范发布财政预决算、财政专项资金、财政收支、政府债务、惠民惠农补贴,强化政策解读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等重点内容,全力打造群众满意、社会支持的“阳光政务”。现将明光市财政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情况汇报如下:

    一、 工作推进机制

   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,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推进、协调、监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,健全完善工作机制,形成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,分管领导具体抓,各责任股室协调配合”的工作机制。信息发布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,专门配备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,做好个人信息隐私保护,加强信息公开监督检查,及时更正不规范、不正确的信息内容,确保所发布信息及时、规范、正确。

    二、工作开展情况

    (一)规范制度建设,落实公开内容。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首页承担着重点栏目财政资金相关模块(年度政府预决算及“三公”经费情况、财政专项资金、惠农惠民资金、财政收支情况、政府债务、财政资金直达基层)的信息公开,财政各相关业务股室按月、季或年提供相关业务信息,由局信息发布专员及时发布。在市政府信息公开财政部门子单元,设置统一模块,重点公开政策法规、年度规划计划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、机构领导、机构设置、财政资金、权责清单、行政权力运行结果、招标采购、“双随机一公开”、新闻发布、政策解读、监督保障和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信息。2023年度共公开信息360余条。

    (二)加强回应关切,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。针对宏观经济发展事项、民生关系密切的事项以及社会关注较多的事项,结合财政工作要点,定期召开财政新闻发布会,发布权威消息和解读,主动回应、释疑解惑、积极应对;2023年共收到2件依申请公开,均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与《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》给出答复。

    (三)强抓过程管理,提升工作实效。凡是市政务公开办组织召开的会议,都按时参加;凡是市政务公开办交办的工作,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;凡是市政务公开办要求上报的材料,都及时按要求上报。确保决策、执行、管理、服务、结果及时准确的向社会公开。

    三、下一步工作打算

    (一)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。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,提升各股室、局属二级机构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,强化信息公开的主动性、准确性与及时性,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。

    (二)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工作。根据社会群体的信息需求,结合政务公开重点工作,进一步加强信息网站建设。同时,针对社会群体关注度高、涉及群众利益的信息,将加大信息发布量和更新频率,主动公开相关内容,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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